根据《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》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”的要求,于2013年10月29日下午,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会同食品学院、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、纺织服装学院的设备秘书组成仪器设备抽查小组。检查组对物联网工程学院的仪器设备进行了抽查,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:
本次共抽查物联网工程学院仪器设备30台件,合计874948元,此次抽查的仪器设备全部采取以账对物方式进行,正确率为83.3%。
从本次抽查过程来看,该学院有些老师和实验组对所辖仪器设备的管理比较到位,管理方法和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。
检查组针对抽查中出现的问题,提出以下整改建议:
1、及时粘贴设备标签 学院设备管理员应做好仪器设备日常管理工作,督促领用人对其名下仪器设备(含低值设备)及时准确地粘贴设备标签。
2、及时办理设备变动手续 领用人、存放地点变动的,需及时调整设备领用人及存放地点,以方便学院对实物的管理。
3、及时办理设备报废手续 学院应按照《江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要求,不定期对所管理的设备进行盘点,做到账实相符、设备运行正常,对于达到报废要求、确实没有使用价值的设备应按照要求办理报废手续。